加拿大尘肺病问题治理经验之尘肺病的解决进

时间:2018-6-4 8:32:14 来源:矽肺

加拿大尘肺病的解决进程

(一)法律进程

加拿大位于北美洲北部,地理面积世界第二大,人口万。

加拿大是北美第一个对矽肺病赔付立法的国家,安大略省是加拿大第一个对工作粉尘控制立法的省。

年,加拿大矿务部(DepartmentofMines)第一次正式立法要求使用湿钻法(wetdrill)、要求作业面喷水。

年,安大略省立法将尘肺病认定为职业病;要求矿主对患有矽肺病矿工根据尘肺病的不同阶段进行赔付,但获得赔付后必须离开工作岗位。

年代,矿务部部长J.G.Cunningham推广新的通风系统,以替代传统风扇。

年,将原有申请人需在粉尘工作环境工作5年减为年。

年代,矿工需经过定期医疗检查,以鉴定是否符合下井要求。

年,将原有申请人需在粉尘工作环境工作年减为年。

年,修改原有法律(),产矿企业需对所有在省属矿场工作两年以上的矽肺病患者进行赔付;将原有“患病矿工需在离开矿场工作五年内申请赔付”延长至10年;允许劳工获得赔付后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年1月1日,劳工赔付法(Workmen?sCompensationAct)修正,对于永久性残疾的劳工,需赔付之前收入总和的75%。

年,在矿业联合会成立健康安全和福利部(DepartmentofHealth,Safety,andWelfare)主要处理相关问题,矽肺病问题是其中之一。

7年,依据现行法律,对于患病劳工的赔付已经成为了企业一笔巨额的负担,据统计,每避免一单赔付,企业主便可节省美元,因此也促进了企业主主动进行技术和设备革新。

年,据Dr.JohnF.Paterson提交给安省矿业部部长AllenLawrence的年度报告,自年开始,矽肺病患病人数开始回落。

8年,安大略省出台第一部《职业健康安全法(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Act)》。

(二)技术变革

EvanMill提出:爆破后矿工需佩戴具备双层滤纸的防毒面具;液压钻操作手每周工作不得多于40小时;挖掘手连续工作不得多于一年。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矿主在与监管机构的博弈中,利用矽肺病与肺结核表征的相似性,将矽肺病患者以肺结核患者标准经行赔付。

后来随着X光技术成熟和诊断技术的进度,对矽肺病有了明确的诊断。

(三)现代职业病鉴定

加拿大职业病治疗也基于《医疗法》的框架,满足《职业健康安全法(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Act)》的相关规定。

加拿大职业病鉴定、判定管理统一由WSIB(WorkplaceSafetyandInsuranceBoard)负责。由于加拿大全境实行全民医保制度,每个家庭都拥有家庭医生,家庭医生将负责提出进行职业病鉴定的申请,或由雇主提出通报。

将由WSIAT(WorkplaceSafetyandInsuranceAppealTribunal)负责进行调查和最终判定,得到最终判定后还有6个月的诉讼期。

魁北克省职业病鉴定的相关规定

(1)工作事故及职业病的认定:

1)在工作场所发生,突然出现不可预见事故;(art.8)

)工作任务有潜在风险;(art.9)

)解剖学症状、化学、毒物、射线,吸入等;(art.0)

4)身体上:创伤、由创伤导致的疾病、职业病、复发、加重等;

5)精神上或心理上:创伤、职业病、复发、加重等,雇主若反对,则雇主举证。

()雇员面对事发时的紧急措施

1)初步急救;

)通知雇主,尽可能清晰,全面的信息,证人,场所(清晰、逻辑);

)就医(急救车、公车等),告知医生是CSST;

4)医生证明,诊断、处置、停工等;

5)雇主负责事发当天所有费用(工资%,急救车等)。前14天,由雇主发津贴(90%净收入)。

6)向CSST申报,填表:买药、治疗及14天以上津贴;

7)申报期限:事故6个月内,或医生诊断患病6个月内。

()雇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a.就医的权利:有权选择自己的医生,家庭医生,专科医生,专家医生;

b.治疗:药物,理疗,针灸,手术、康复,心理,器械等;

c.补贴的权利:IRRà工伤津贴(90%净收入,非纳税收入);

d.治疗费用:医生开单药费(处方、非处方),治疗费;

e.假肢à矫形器;

f.服装、眼镜;

g.孩子看管;

h.出行费:交通费,里程费,停工费,饭费,陪同费等;

i.永久后遗症补贴及疤痕、疼痛和快乐指数下降补贴;

j.死亡补贴;

k.暴力受害人补贴等;

l.重回工作岗位权利、享有同等福利的权利;

m.再适应权利:身体复健、职业再适应、社会再适应;

n.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要求重新安排工作的权利及孕妇、产妇无危险工作的权利。

)义务

a.接受治疗:药物,处置;

b.医学鉴定: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疏忽或妨碍;

c.临时委派(轻工作):必须经医生同意(任务、时间、班次、起止日期等);

d.交流医疗信息;

e.小心追踪回访。

(4)医疗程序

雇员的医生、雇主的医生、CSST的医生、BEM的医生、专家医生等参与。

(5)法律程序:

1)针对CSST的决定:

所有决定,若不满意,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

接到行政复议决定后不满意,45天内向CLP(CLP:CommissiondesLésionsProfessionnelles)提出上诉;

CLP庭审(各方举证——优势证据、判例),判决,终审;

CLP复议——庭审——判决——终审;

高等法院(superiorcourt)——司法复议。

)对雇主提出投诉:

前14天津贴,福利待遇,解雇,停工,换岗,报复及其它惩罚性措施,可到CSST的调解服务部投诉;

调解员调解,雇主举证;

调解失败,调解员召集内部听证会,随后作出决定;

若对此决定不满意,再到CLP。

附:职业病、工作险情申报流程

职业病、工作险情申报流程(安大略省)简介

加拿大职业病申报工作遵循《加拿大劳动法(CanadaLabourCode)》和《加拿大职业健康及安全规范》,这些规范旨在保护劳动者免收工作环境中由事故等导致的人身伤害;同时,符合规范相关鉴定结果的将被定义为职业病。

(1)什么样的意外需要被调查

任何事故、职业病、和全部有潜在危险的工作环境都需要接受授权机构或个人的调查。

调查需要明确造成事故等的原因,因此对工作安全负有义务和责任的雇主可以避免潜在危险的继续。

()什么人负责调查工作环境

由雇主委托专人调查、记录、报告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

政府的安全调查委员会(Workplacehealthand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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