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辉华政企合谋理解中国模式的钥匙

时间:2017-8-13 16:04:34 来源:矽肺

赵农:

非常感谢聂辉华。使用的模型和思路比较直观,内容非常丰富,结论也比较明晰,是非常不错的主题演讲。下面我们请一些专家进行评议,首先请北京工商大学孟昌教授。

孟昌:

这是我第一次听聂教授演讲。聂教授的鼎鼎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上周余老师发来邀请,让我做点评,我特意看了几遍PPT。原来以为是篇文章,看来不是文章,算是演讲,是一个框架,集中了好多篇文章,是研究一个非常宏大的问题。

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到今天。而30多年来的中国经济增长,作为一种方式也好,或者作为一种模式也罢,它在主流经济学框架里面似乎很难得到解释,好象也不符合工业化国家的经验规律,不符合一些学者做出来的统计经济特征。所以,学术界尤其是西方学术界,这么多年来出现了许多新说法,比如“中国模式”。十年前斯蒂格里茨在清华专门围绕所谓的“北京共识”做过一个演讲,和“华盛顿共识”放在一起探讨。那次来是大多是比较左翼的学者,我当时去听了。也有一种叫“中国奇迹”。还有一种说法是“看不懂的中国经济”。这方面研究很多,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主题。

聂辉华教授这方面做了很多研究。我跟我的学生也合作研究过聂老师所涉及的“政企合谋”问题。聂老师的这些思考和研究在一些通俗媒体上的影响也比较大。前段时间,我和一些同事还讨论过聂老师在FT中文网上的一篇文章,是跟这个演讲比较相关的文章。

聂教授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合谋来解释中国增长,非常独特。这种关于非主流增长模式的研究是比较新颖的。论文本身,或者,这个研究模式本身非常难以归类。我看了半天,到底应该归为哪一类呢?在我经常参加的(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的)学术圈子里面,既然叫做政企合谋,一般研究的是政府管制,这种情况下有多层委托,比如中央政府和管制者、企业之间,或者是管制者和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聂老师)从这个角度研究中国经济增长,尤其是基于矿难数据来研究,把问题放在非常微观的角度,来解释涉及到体制性因素的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我确实是第一次见。

这里面我想提点疑惑,有的方面可能是我的质疑,有的是我没弄明白,咱们可以探讨一下。

如果讲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不讨论所有制的话,这个问题可能会大大折扣。政府、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区分还是不区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我理解问题是不一样的。假如研究的是国有企业,基于我们这么多年的研究,如果从新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包括从产业组织角度来看,如果是纯粹国有企业,尤其是marketpower(市场势力)非常强的国有企业,如果仅仅分成两层,即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的话,政企合谋在概念上是很难成立的。因为企业本来就有政府职能,政府跟企业之间很难截然分成(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和政府,企业本身就有很多政府的功能,这是中国特色。如果考虑的是民营企业,这个问题是可以成立的。但是,若细分的话,是不是比较复杂?说到国有和民营企业,就涉及到更进一步的问题:如果是中央级的企业和地方级的企业,有可能存在所谓的合谋。因为中央企业的目标和地方企业可能不一样,中央企业有时候行政级别跟地方政府是一样的,这时候可能存在博弈之类的关系。这个是不是可以做一个细分?

还有,这里讲政企合谋,一开始我看到的是PPT中的中文“政企合谋”,这个问题在管制的研究上很多,后来(PPT里)给出了英文,我才发现,你这多层委托-代理里面,中央政府是委托人principal,然后地方政府是supervisor(监管者),然后企业是agent(代理人)。你这三层委托代理关系里面,其实就是政府、管制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但是如果在产业组织里面研究这个问题,你这里面管制者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英文),比如银监会、证监会、发改委、电监委这些专业管制机构,而实际上是地方政府。我不知道这个在学理上怎么讲?

聂辉华:

如果是集权、垂直管理,就是专业机构监管。如果是分权的话就是地方政府,他不只是监管,还负有发展经济的责任,这是两类机构。

孟昌:

中央一级监管机构和地方一级垂直的派出监管机构,比如地方的电监委,可能和地方政府有勾结,而中央一级的电监委,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如果不考虑中国经济里面的政治问题,尤其是政治结构或者governance(政府治理),那么,对有的问题的研究,如果把西方的东西(直接)拿来,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很难成立的。

这个报告比较复杂,(内容)比较多。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政企合谋的定义。我看到(你的研究里)的“政企合谋”还不是主流文献的定义。聂老师如果(在这方面)有创新的话,是不是要对文献梳理的更好一些。如果不是创新的话,是否需要说一下(你)这个定义和主流的(定义的)区别?

还有一个问题,聂老师讲“中央政府允许合谋”,这个表述我很难理解。因为模型里面一开始说到:政企合谋它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然后是企业一级。现在又说中央政府“允许合谋”,那就是说,由于合谋至少有两个行为人,这就意味着这个表述本身是指中央政府允许“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

聂辉华:

就是这个意思。

孟昌:

还有环境污染作为政企合谋的度量指标,是不是现在可以数据可得?

聂辉华:

环境数据最全。

孟昌:

在几个关于产业组织的重要学术会议上,我听过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有老师做过关于矿难研究的报告,他们研究的是生产安全的社会性规制问题。聂老师的研究和主流研究不一样,是比较新颖的。从细微的度角(矿难)解释了中国的增长尤其是“坏的(bad)”增长。也就是说,解释了GDP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和其它坏的(负的)外部性也有非常多的增长,这确实是非常好的角度。聂老师是不是想建立比较大的框架!我最后有一点建议,今后聂教授是不是能到产业经济学的交流平台,比如山东大学有一个特别好的交流平台,臧旭恒老师他们做的,几乎每年我都去。东北财经大学也有一个不错的年会。在这些地方交流,把你的研究“影响”到那个学术圈子,是不是会有一些新的发现。

赵农:

谢谢孟昌教授。下面,有请宋磊教授。

宋磊:

来之前和我的同事顾昕老师提到今天的讨论会。顾昕虽然不是经济学家,但是他在经济学上比我这样学经济学的人还专业。我们共同的意见是从专业基础上看,这组文章写得非常好。用产业组织论里面合谋理论的模型和契约理论里面哈特的逻辑来分析政企关系,是一个有意思的思路。

我的评论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一个批评,然后是一些具体的问题。

所谓批评与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关系有关。这个批评是根据两个问题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与聂老师对于中国模式或者中国之谜的理解有关,第二个问题涉及您的研究与发展型国家论的关系。

第一,关于您理解的中国模式或者中国之谜。我觉得从管理学角度来看没有谜的问题。比如说,按照熊彼特的传统,一般认为理解一个特定时期的市场经济,就看它的领先产业就可以了。在管理学里面,一般是在领先产业里面找一个领先企业来分析。对于中国来讲,理解中国经济的基本逻辑,就是理解领先行业的领先企业的发展逻辑。领先产业无非就是ICT,领先企业无非就是富士康。所以,理解中国经济逻辑,基本上理解富士康就可以了。富士康的发展不是什么谜,就是全球价值链展开的结果,自然而然地就发展了。所以,从管理学角度来看不存在中国之谜的问题,这是一个基本判断。然后,看到您这个研究,我觉得您是要批评所谓中国模式当中一些负面因素。我想,对于中国模式的批评大概是三种。一种认为产权不明晰。这种批评认为中国模式的成本就是牺牲一些潜在的增长率,这是一个批评。不能用中国成长率很高来否定这种批评。第二种批评,就是秦晖老师说的,低人权优势。我感觉聂老师这组研究是在秦老师的基础上的拓展。第三种批评基于行业分析。怎么讲呢?对于做比较政治经济学的人来说,如果说有中国之谜的话,这个谜就是葛申克隆—道尔命题与中国经济的关系。一般来说,越后进的国家,越容易出现大规模的企业,同时,企业越倾向于进行组织形态的创新。这个命题与美德日的经验完全吻合。但是与中国的实践不是很符合。中国规模最大的企业主要是金融、电信、能源、电力企业。这些企业不但都是非制造业企业,而且都是网络型企业。中国这样的大国,只要政治稳定,这种行业的发展一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成比例。中国有多少网络型企业进入世界强没有多大意义,关键在于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企业的规模并不是很大,而且制造业企业有没有发展出具有原创性的组织形态。为什么美德日的企业不但实现了规模的扩张,而且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的组织形态,而中国企业的规模并没有那么大,也没有形成具有原创性的组织形态?可能这才是一个谜。

第二,您的研究与发展型国家论的关系。发展型国家论者基本上肯定地方政府的作用。为什么在观察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时候,作为经济学家的聂老师和作为政治学家的发展型国家论者得出不一样的结论?

以上两个问题引出对您的研究的最大的意见。如果作为关于非制造业部门的研究,您的研究我认为是非常好的。但是一定要把它跟中国模式联系起来,可能不合适。我们很少听说分析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逻辑的时候以非制造业特别是采掘业为基础。您跟政治学家或者发展型国家论者对于中国模式的认识的区别可能主要在于,您只关心非制造业,而他们关心的是制造业。

您的研究如果要成为一般理论,可能需要解释制造业的问题。这个框架不能解释制造业的话,肯定不是一般理论。您用了生产方式这个词,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生产方式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聂老师讨论的采掘、建筑这些产业的生产过程不重要,但是在汽车产业之中,生产组织方式和技术高度重要。一旦把这个模型推到制造业分析,你就发现生产过程变得重要,这时候,政府和企业家不是想干什么都能干成。比如您给出一个2×2矩阵:好制度、坏制度、好的生产方式、坏的生产方式。给我的感觉似乎是企业家有能力在好的生产方式和坏的生产方式之间自由转换。可能在采掘和建筑业是这样,但是在制造业里面不是这样。在制造业里面,企业家没有能力在好的生产方式和坏的生产方式之间自由转换。如果您能把这个框架推广到制造业,您就可以战胜很多政治学家并征服更多的经济学读者。

下面是一些具体问题,第一,您的分析还是以晋升竞锦标赛理论为基础。陶然对这个理论有一个挑战,您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另外,您还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官员和企业都想合谋,这个未必。对于企业家,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站着把钱赚了。为什么在您的框架里面这些企业家一定想合谋呢?背后的制度到底是什么?您讨论的采掘业和建筑业,空间上很难移动。制造业不一样,可以到隔壁县去投。这就是我刚才讲的区分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的原因。您假设企业家天生就想合谋的一个原因,恐怕就是因为您把分析限定在投资很难转移的这种产业。

还有一个问题,央企在您的框架里面是否存在?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在采掘业当中,您用的是矿难的数据,但是矽肺的数据可能更本质。下面一个问题就是价格变化。价格的变化对这个模型会有个什么样的冲击?谢谢。

赵农:

谢谢宋磊教授非常细致的评论。下面我们有请社科院的韩朝华教授。

韩朝华:

我是想来听听的,因为事先没有准备,所以只能谈点感想。

首先聂辉华今天介绍的内容涵盖了他的整个一项研究,不是一篇研究成果。听下来感觉他的这项研究做得很好。

中国近三十多年来的经济增长成就用当代经济学主流理论完全解释不了。于是就成了一个学术之谜,解释它就成了一个理论上的挑战。对此,国内外已经有了各种各样的解释,但聂辉华认为这些解释都不行,都不能满意,所以他想提出自己的解释。

这个问题意识我觉得完全成立,当代学术界,不光是经济学,还包括政治学、社会学等,正在做出种种努力来解释中国这30多年来的经济增长如果真的对这个问题在理论上解释通了,确实有可能对理论做出重大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

从聂辉华自己的工作来看,研究做得很深入,很扎实,提出了他自己的理论框架,这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我的问题是,虽然聂辉华提出了一个独到的解释框架,但这个框架是否具有普适性,是否有很强劲的解释力,还有待探讨。下面我就谈谈我的一些质疑。

首先是术语,我认为,你在面对企业的不同生产行为时还没有摆脱感性的表述。比如你的说法有“高成本生产方式”和“低成本生产方式”,还有“好的生产方式”和“坏的生产方式”等等,用了很多术语;有时候还要用罗列污染、造假、贪污等等现象来具体说明你心目中的概念,没有一个简单明了的说法。这说明还没有解决自己的术语问题,即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一说就明白的概念来指称你所要分析的对象。但实际上,经济学里面是有相关术语的,即企业的“生产性行为”和“非生产性行为”。“生产性行为”是指靠提高效率、改善服务、更新质量、更新品种等方式来追求利润和发展,“非生产性行为”就是租金耗散的方式,即靠浪费资源、消耗资源,但不提供正效益的方式来追求利润和企业发展。无论是在经济学还是政治经济学的文献中,这个说法都已经相当普及。企业的“生产性行为”和“非生产性行为”已是很通俗的概念,它很好地概括了聂辉华所说的两种生产方式。所以,我建议你可以借用这类文献中的术语来表述你的问题,这会使你的术语简单明了得多。

第二个问题是“合谋”。这可能是来自博弈论里或者产业组织论里的概念。放到中国的环境里面,政府和企业之间是不是两种能够相互合谋的主体,或者说它们之间能否平等交易?其实,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政府面前是非常弱势的一个群体,它与政府并不是能够合谋的两类平等主体,两者之间的权势完全不对等。如果要说在中国的民营企业和政府之间存在着合谋关系的的话,你就应该说明,这种合谋的环境是什么,有哪些条件支撑这些主体之间的合谋能够成立,能够有效。

如果说,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里,民营企业能够与政府平等地合谋,达到一种诸如默契也好、正式或非正式契约也好,即相互做交易,那么民营企业是凭什么跟政府讨价还价的?在中国环境里面,民营企业其实没有这个条件。民营企业只是在政府提供的既有制度框架里面趋利避害,顺应这个环境。

因此,中国企业中“非生产性行为”泛滥主要是政府选择和引导的结果,民营企业只能这样,因为适者生存。中国的民营企业并非必然要这样。比如说一个煤矿,矿主不投资安全设施,不确保生产安全,导致矿难高发。但是,发生矿难,损失的不仅仅是矿工的生命。如一个煤矿发生冒顶或者爆炸以后,这个煤矿本身的生产设施也会遭受巨大损失。要重建这个煤矿,这个老板、资本家需要投入多少?如果矿难之后要停产三个月、半年才能恢复正常生产,矿主要承受多少损失?如果这个矿是矿主的私人财产,哪个煤矿老板愿意矿难频发?但是在中国的经济环境中,他只能这么干。中国的矿主只能在经营上捞一把是一把,今天挖了,不知道明天还让不让他挖。这显然不是合谋的问题。用合谋来解释这个事情,我觉得有难以解释之处,因为在中国企业与政府之间不存在平等的合谋关系。

比如刚才你提到铁本的案子,这是个很典型、很有说明性的例子。铁本这个企业是被政府推动着建大型钢厂的,这不是企业主的初衷,是当地政府的意志。铁本的老板最初没想建大钢厂,他最初想要建的钢厂规模要小得多,但地方政府官员不愿意,非要搞大。在筹划建设大钢厂的过程中,这个企业就不再是那个企业主自己的了,它在相当程度上变成一家准国有的企业了:政府帮你做规划,政府为你筹集资源,让你上。等到地方政府搞砸了,中央政府惩罚地方政府的时候,民营企业跟着一块倒霉。所以,这也不是合谋。诸如此类的情况很多。所以,我认为,对于合谋说,应该再推敲一下。

另外,你的论证里面用煤矿矿难的发生频率作为例证,这成为你支持整个理论框架的主要实证依据,而且用了计量检验。看上去,根据时间上划分的三个阶段中矿难发生率的变化及其与煤矿管理权上收和下放的相关性,好像能证明分权导致非生产性行为上升,集权导致非生产性行为下降。如果就这项回归分析本身来看,你的模型可能没有问题,技术上可能挑不出毛病。但是,若要用这样的合谋框架来解释中国所有领域中的非生产性行为时,这一时期中矿难发生频率的变动只能算是一项孤证。如果分析其他问题,比如污染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等,这样的结论是否还成立,需要另外检验。也就是说,仅仅靠这一时段中的这一个例子,还不足以支持你的整个解释,还需要有更广泛的经验证据来验证你的理论框架。

总而言之,匆匆听了一下,没有仔细研究,只是一些疑问,算不上深入的评论,仅供参考。

赵农:

谢谢韩朝华教授的评论,下面有请杜创。

杜创:

今天我也是来学习,聂辉华这一系列研究,其实我很早就有所了解,原来在北大读书的时候跟他有很多交流,很高兴看到这么多年过去,尤其在这个理论领域,相当于是整个像一个树干一样慢慢撑开了,而且涉及到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对中国高速增长的解释。我同意确实有中国之谜,至少从经济学家来说是很难解释的一个现象,而且从理论上、实证上都有一系列文章围绕这个问题展开。我想这对于我本身来说也是一个学习。

我今天听了他这样一个完整的介绍以后,有一些疑惑想向聂教授请教,有些可能是我没有听清楚,有些可能是模型本身还需要一些改善。我分三个方面来讲。

第一个方面,就是纯理论方面的。这个框架其实是在契约理论里面,如果把它放在契约理论里面的话,他是一个委托人,多个代理人的关系。如果是这样一个框架的话,契约理论有一个基本的理论的研究,就是说我们总是可以找到一个coalition-proofcontract。我最近两年没有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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