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事关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尤其是在当前我国职业病患病人数居高不下、职业卫生问题不断发生的情况下,亟待从法制、体制、监管等途径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美国在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标准的制定等方面起步早,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能为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1美国的职业健康监护体系
1.1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部门
美国的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部门是劳工部下属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dministration,OSHA),管理者是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的劳工部助理部长,并对劳工部部长(美国总统内阁成员)负责。
OSHA主要负责起草和颁布安全卫生法规,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场所标准等。为不同工作岗位的雇员建立一个有效的健康监护体系,通过控制、消除危害,避免死亡、伤害和疾病的发生。
OSHA颁布多项职业卫生和环境控制标准,包括通风标准(29CFR.94)、噪声标准(29CFR.95)、电离辐射标准(29CFR.96)、储罐标准(29CFR.)及呼吸防护标准(29CFR.)。空气污染物标准约包含种毒物(29CFR.0)的容许接触浓度。这些标准对接触不同职业危害的雇员如何进行健康监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经过OSHA30多年的努力,雇员工作场所的死亡人数已经减少了50%,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也下降了40%。近年来,OSHA将最危险的工作场所伤害率与职业病发生率高的企业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分别实施3种不同的执法计划:(1)加强执行计划(EEP)。跟踪具有严重、故意或反复违反OSHA相关规定历史记录的雇主;(2)特别场所北京白癜风大概需要多少钱北京白癜风医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