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浸GDP,夺命展家业
凡是这等要命的“崛起”与“振兴”
均属货真价实的民难国耻
文
黎明(杂文家)
常用“国耻”这个词的人多随声附和,深入探究过“国耻”现象与内涵的学者也寥寥无几。先简单介绍我早年“国耻研究”的三个发现:
其一,“民难”即国耻,无民难,则无国耻;
其二,内乱与“内辱”,比“外侮”危害更甚,“自作孽”导致的民难国耻远非外敌祸害可比;
其三,国耻三类型,即:具体事件,综合现象,历史阶段。
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重症患者极其痛苦,跪着睡觉,跪着死亡,一人患病,全家无望。由于患者均为底层劳工,死亡过程类似“水煮青蛙”,且患病后基本失去维权能力,故而患者生也默然,死也默然。
得了尘肺病不属于安全事故,这是患者的另一个人生悲剧。矿难、爆炸等导致集体伤亡的事故常令人震惊不安,同时舆论场上沸沸扬扬,其实,因尘肺病伤残死亡的人数才是最多的。据年的一次官方会议透露,全国煤矿有万接尘人员,每年有5.7万人患上尘肺病,因尘肺病死亡的则有余人,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两倍。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媒体和评论员忙不迭点赞,称颂官方“给力”。此时我应该指出,这里发生的吹捧与表扬,基于无知或麻木;在我们这儿,有一种无奈或不作为,就叫做“联合发文”。
这次的十部委文件,亮点还是有的,主要是以此方式承认,“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病后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不能点赞的理由扎扎实实。多年下来,相关部门连防治尘肺病的最基础的工作都没完成。国家卫计委发布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显示,我国去年共报告职业病例,其中近九成为职业性尘肺病(例)——这个数字正是对大多数尘肺病患者检测不出、救治不了的结果。
过去卫生部仅统计国有大型煤矿的病例数,年底全国检出尘肺病病人58万多名。其时,专家保守估计,加上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全国有多万尘肺病患者。十几年过去了,全国的患病、存活、发病率等基本数字,仍是一笔糊涂账。连统计关也迈不过去,耽误了许多人的性命和健康。
大概实情如何?以“开胸验肺”闻名而后又帮患者维权的张海超告诉大家,“尘肺病人能引起北京专治白癜风的医院有哪些北京白癜风医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