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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带病回乡认定承诺书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人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并承诺:
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若发生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认定;若已经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退回已享受的生活补助费,并在今后不再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2.被批准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后,若今后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负伤时单位
因战、公、病
现等级
户籍地
联系电话
负伤时间、地点、原因、部位
证书类别
证书编号
申报等级
原在职、在乡
调残登记表
调残承诺书
所谓调残,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即在已经评定残疾等级上有升有降,其操作过程,依据残疾军人(机关工作人员)的调残申请书,对申请人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残情,经专家评残领导小组进行鉴定,认定现残疾等级,然后上报审定。
本人承诺:已完全吃透调残精神实质,现申请调残,经评残领导小组专家鉴定后,对本人残疾等级的认定,不论是提升或下降,都能愉快地接受,如保持原残疾等级或降低等级的,一切费用由我本人自理。
承诺人(签字):
二○一年月日
评残承诺书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本人申请评残,并承诺:
1.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若发生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评残程序或停止已享受的待遇并依法追究责任。
2.依据部队退役人员(公务员、见义勇为人员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评调残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记载的因战因公致残的部位,经专家评残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认定现残疾等级,然后上报审定。
已完全吃透评残精神实质,现申请评残,经评残领导小组专家鉴定后,对本人残疾等级的认定,不论是否评定残疾等级,都能愉快地接受,如未能评定残疾等级,一切费用由我本人自理。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
负伤时单位
因战、公
户籍地
联系电话
负伤时间、地点、原因、部位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年月日
镇(街)级受理评残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1
申请人书面申请。(矽肺病需附有鉴定表)
2
原始因战、因公受伤的档案记载,档案管理单位需在复印件上盖章。
3
医院医疗证明。(即病历,医院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4
《退伍(转业、复员)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5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盖户籍章)。
6
申请人目前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申请评残的书面意见。
7
《公务员登记表》(中组部、人事部制)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限于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8
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9
《评残承诺书》。
说明:1、按此顺序排列材料(其中2、3项具备一项即可)。
2、所有复印件均需镇(街)科长、会计核实签名盖章。
3、完整材料一式两份。
镇(街)级受理调残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伤残证件原件。
3
申请医院对原始伤残情况的诊断证明。
4
申请人目前所在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申请调残的书面意见。
5
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贴审批表用)。
6
《调残承诺书》。
7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盖户籍章)
说明:1、按此顺序排列材料。
2、完整材料一份。
镇(街)级受理带病回乡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已经核对原件的退伍军人证复印件。
3
已经核对原件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盖户籍章)。
4
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5
符医院证明复印件或档案中明确的病情记载材料复印件。
6
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
7
村(居)委会出具的生活状况证明,镇、街认定盖章。
8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凭证;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协议。
9
《承诺书》。
10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说明:1、按此顺序排列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需镇(街)科长、会计核实签名盖章。
3、完整材料一式两份。
镇(街)级申请参战待遇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有“参与对外作战”方面记载的档案材料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3
《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审批表》复印件。
4
镇(街)认定的无固定收入证明(城镇未退休居民需提供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5
身份证、户口簿(盖户籍章)、退伍(转业)证复印件。
6
参战人员审批表《江苏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
7
城镇人员还需提供下岗再就业证。
说明:1、按此顺序排列材料。
2、所有复印件均需镇(街)科长、会计核实签名盖章。
3、完整材料一式三份。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