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3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召开
讯周强、实习生王颖、通讯员张家林报导:8月7日,随州市3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新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偏方治疗白癜风行全、袁慧敏、刘文军、陈家堂、罗铭,秘书长夏洪国参加会议。会议审议了刘晓鸣关于提请傅振邦任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议案,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任命傅振邦为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根据刘晓鸣因工作变动辞去市长职务的要求,通过了《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晓鸣辞去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要求的决定》。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名傅振邦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傅振邦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傅振邦在会上作供职报告。他表示,如果此次任命取得通过,一定继承和发扬前任领导的优良传统,勇于担当,豪情奋进,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服从大局,依法接受监督;坚持发展第一,推动逾越赶超;坚持民生导向,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廉洁奉公,加强自身建设。绝不孤负省委的嘱托和全市人民的期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彭明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夏明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领先,治白癜风哪家医院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
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决定任命:傅振邦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晓鸣辞去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要求的决定
根据刘晓鸣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和中共随州市委的建议,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晓鸣辞去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傅振邦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根据中共随州市委的建议,依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傅振邦为随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