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一、新政详情1.今年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有哪些新政?标准翻番啦!!!(每个救助对象年度封顶线从4万元提高至8万元)
2.何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指在农医保报销以后,医药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的人员。
3.救助对象
分类一类对象二类对象三类对象四类对象范围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人员住院救助标准全额救助救助70%救助60%自负1万元以上部分,救助50%4.时限性:当年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最晚可延迟至次年3月份结算。
5.特殊病种救助
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者、耐多药肺结核、矽肺病、慢性肾炎、冠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等14种特殊病种,救助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到60%。
6.罕见病医疗救助
戈谢病、浙冻症、苯丙酮尿症
对象:现参加三门县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三门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三门县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三门户籍满5年的三门县户籍患者。
扣除基本报销后全额救助。
二、申请程序: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流程详情见下:
↓↓↓三门县申请办理医疗救助流程图↓↓↓
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家庭成员整户复印);
医保补偿结算书;
提供出院记录;
申请人存折账号复印件(农村信用社)。
由本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公示7天
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上报县民政部门
内容来源:掌上三门
收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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