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为啥查不到我的参保记录;如果没买,又为啥三级法院和一级检察院都认定单位给我买了工伤保险?”今年54岁的矿工朱德勤说,“其实我就想拿到本该属于我的赔偿。”
打工5年患上矽肺病
讨要工伤补助遇阻
“在洞子里,一炸到处都是灰,但是防护就是一个口罩。”说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今年54岁的朱德勤一言难尽。
朱德勤说,他老家在宁强县大安镇大渔洞村,年2月,经别人介绍来到略阳县金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打工。根据资料显示,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创建于年初,主营产品就是锌精矿、铅锌矿石等。
而他工作的矿就是铅锌矿,主要负责在井内做支护和打眼等工作。这一干就是5年。直到年5月22日,朱德勤在上夜班时,突然感到胸部疼痛难忍,医院一检查却发现是矽肺病。
“我感觉天都快塌了,之前工友也有得这个病的,一旦得这个病,重活基本就没法干了。”朱德勤说,而他还有一家人要养活,以后的日子他也不敢想。为了确诊是否真得了矽肺病,随后他又医院、医院和汉中市医院进行检查,结果都是他患上了矽肺病。
“矽肺病肯定是职业病,如果身体好的话,没有三年都得不上这个病。”11月28日,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略阳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但这期间,单位却始终拒绝送他去疾控中心进行职业病鉴定。“最后我没办法了,请了律师,把我几次的检查结果报送给了相关部门,他们才把我送到了汉中市疾控中心做职业病鉴定。”朱德勤说,年1月15日做的职业病鉴定,直到年10月28日才最终被确诊为“肺矽一期。”
当年11月18日,他被单位医院住院治疗9天后,回到单位上班。年12月30日,经过略阳县人社局认定:朱德勤矽肺一期为工伤。
年11月10日,经过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朱德勤为六级伤残。然而,当他讨要工伤补助时,却遭遇了意外,一直到今天都没有解决。
三级法院认定有工伤保险
单位却迟迟不申报
朱德勤说,有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又有了工伤证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他满心以为,单位会很快给他申报工伤保险,他也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没想到,之后,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却迟迟不给他申报工伤保险。
2日,朱德勤的代理律师——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一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道理来说,如果有工伤保险,这笔补助金是国家支付的,又不用单位掏钱,但他就是不申报。”朱德勤说,无奈之下,他只好将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年6月1日,略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了裁定。在略阳县法院作出的()略民初字号《民事裁定书》中明确提到,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6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元(实为8万元。)
本院认为,劳动者因工伤残,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已为原告朱德勤办理了工伤保险;原告应当在工伤保险基金经办部门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应予协助原告办理。
最终,略阳县法院判决驳回朱德勤对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的起诉。随后,在汉中市中院和省高院分别于年10月27日和年7月20日的民事裁定书中,都明确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已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朱德勤的各项待遇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请求于法无据,原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正确的。
“不管怎么说,县、市和省三级法院都认定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略阳县法院还认定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应该协助朱德勤办理工伤保险赔付。”常敏安说,然而判决已经生效多年,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却始终没有向略阳县人社局提交任何关于朱德勤工伤保险赔付的材料和手续。
企业称“每年都买工伤保险”
人社局:没有参保记录
28日,华商报记者首先来到了略阳县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工会一高姓主席说,他们确实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直到现在仍然有购买。
“法院判决里写的很清楚,我们是给他买了工伤保险的。”高主席说。
“既然购买了工伤保险,为何工伤认定都已经过去了4年,你们为何不给他申报工伤赔偿?”华商报记者问。
“他一直在打官司,我们没法申报。”
“你们不给申报,我才打的官司呀,而且现在官司都已经结束了?”朱德勤质疑说。
对此,这位高姓主席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略阳县人社局,在一楼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一位负责人说,之前朱德勤也来反映过情况,他们也做了回复:经过查阅参保档案,并没有朱德勤本人。
“他们公司已经有多个工人的矽肺病工伤保险申报材料,就是没有朱德勤的,他们单位也从来没有申报过。”该负责人说。同时,他向华商报记者出具了一份书面回复:一、经查阅参保档案,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年1至11月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花名册中未有朱德勤本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我中心按照《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相关规定,截止目前,未收到该公司关于朱德勤工伤保险待遇的任何相关资料。而落款日期为:年5月17日。
企业、三级法院都认定朱德勤有工伤保险,那么,为何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却查询不到?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略阳县法院,一位负责人说,由于档案管理员请假,无法查询到相关证据。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汉中市中院,试图采访审理此案的法官,而一位负责人说,“由于都在开会,无法联系上”,并表示随后会和记者联系,但截至发稿仍无任何回复。
焦点疑问:
疑问一: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给当事人究竟有无购买工伤保险?
采访中,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工会相关负责人坚称,他们一直在给朱德勤购买工伤保险。但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却称,并没有查到朱德勤本人。
而华商报记者查询到,年2月20日,汉中市检察院对朱德勤一案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其中提到:经查,该案一审卷宗材料显示,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年、年、年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中均有朱德勤的名字,已证明该公司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朱德勤称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无事实依据,该监督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花名册中有名字是否就代表企业一定给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常敏安说。
随后,华商报记者又联系了汉中市人社局,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要查询企业是否购买保险,略阳的企业必须到略阳县人社局咨询,“他们如果查不到,肯定就是企业没有购买。”
疑问二:朱德勤究竟该如何维权?
“三级法院和一级检察院都依法认定,企业给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这是已经认定的事实。”常敏安说,如果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还不履行给付义务,下一步他将起诉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编辑:张映伟
审核:卫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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