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病属于尘肺病的一种,属于职业病,那矽肺二期应如何赔偿?民事赔偿是否支持?佛山万林律师所根据其代理的案件予以汇总说明。
年06月23日,何某入职佛山市南海某卫浴有限公司从事成型注浆工作,年7月28日何某诊断为疑似职业病,上班至年7月31日,以后就未到公司上班。
年12月1日,何某诊断为矽肺二期,年2月26日认定为工伤,年7月28日鉴定为四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7个月。
年9月11日何某向社保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元,每月发入伤残津贴元。
单位交社保时间为:年6月至年7月。
何某年8月至年7月的平均工资为.74元。
1、年8月至年11月工资:.74×4=.96元;
2、停工留薪工资:.74×7=.18元;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74×21-.6=.94元;
4、单位每月按.05元的标准扣减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部分后,每月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1、年8月至年11月工资:.74×4=.96元;
2、停工留薪工资:.74×7=.18元;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74×21-.6=.94元;
4、单位无需每月按.05元的标准扣减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部分后,每月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5、残疾赔偿金:.9×20年×70%—.6—.94元=.06元;
6、精神抚慰金:元;
7、被抚养人生活费:.88元。
1、疑似职业病到评残结果出来的工资是由公司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业病除工伤赔偿外,还需要赔偿民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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