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上,预防已经被放在处置工伤事故的优先位置。职业病的防治重点在“防”不在“治”,只有用人单位为员工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和其他保障措施,才能最有效的防治职业病。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年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至今,就明确了预防目的是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促使用人单位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从根本上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过去“重补偿、轻预防”的模式正在改变,那种“工伤有保险,出事老板赔,只管干活挣钱”的理念已然发生变化。
案例患职业病医疗费纳入工伤保险
某市罗女士是当地环境卫生管理处的环卫工人,因工作导致病菌感染,患上职业病。从年6月起,罗女士因身体不适,医院进行治疗,均未治愈。在多次求医问诊期间,她的病情不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甚至不断加重。到年12月,医院诊断是中枢神经系统被布鲁氏杆菌感染所致。年2月,罗女士最终被确诊为职业性布鲁氏菌病,患上职业病。布鲁氏菌病是职业性传染病,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的一种。
由此,罗女士所在单位环卫处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过审核,该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罗女士受到的职业病伤害属于工伤。最终,罗女士在职业病诊断确诊前后所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职业病防治员工有权利也有义务无论是办公室里的白领,还是工地上施工的工人,当员工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防护工具,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相应的,员工有义务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安全的使用防护设备,及时反馈职业病危害事故。
根据有关法规,员工在职业病的防治上不仅有义务,也享有权利。例如,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供防护用品等;有权知晓工作过程中可能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用人单位要保证员工的知情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安全培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职业病的认定与特点认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患者主体权限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二是必须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三是必须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四是必须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
种类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种
根据国卫疾控发〔〕48号文的规定,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即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有10大类种: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共19种,其中尘肺病作为主要职业病共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例如煤工尘肺、硬金属肺病;
2职业性皮肤病9种,例如接触性皮炎、痤疮;
3职业性眼病3种,例如化学性眼部灼伤、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例如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例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二硫化碳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例如中暑、高原病、航空病;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例如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
8职业性传染病5种,例如炭疽、布鲁氏菌病;
9职业性肿瘤11种,例如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苯所致白血病;
10其他职业病3种,例如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
特点职业病完全可以预防
与一般疾病相比
职业病具有以下特点
1病因明确。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多数病因是可以检测的。
2有一定的临床特征。不同毒物作用人体的靶器官不同,其临床表现各具特点。如:矽肺X线胸片上有特殊的圆形阴影;石棉肺X线胸片上有特殊的不规则影及胸膜斑;噪声导致听力下降;慢性苯中毒主要引起血液系统的损伤等。
3群体发病特点。同一生产环境中,往往不是个别人发病,而是同时或先后发现一批相同的职业病患者
4发病存在剂量-效应关系。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可以预防。但是大部分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办法。如能早发现早治疗,康复较易;如发现越晚,治疗越难。
6存在个体差异。虽然职业病具有群发特点,但不同个体仍然存在差异。
7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职业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从以上职业病的特点看,可以说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其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与防护意识的强弱和防护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密切相关。职工患上职业病怎么办?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就青岛地区而言,医院是青岛市唯一具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