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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卫健委各地开出了多张职业卫生罚单,对各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此次处罚单位多,处罚力度大,警醒了更多的违法企业,为劳动者撑起一把职业健康“保护伞”。
浙江卫健委为劳动者撑起职业健康“保护伞”
案例1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卫健局发现:位于海宁市黄湾镇的海宁高点家具有限公司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为人,但年来接受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仅46人,近两年新入职的名接害劳动者无一人接受过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该企业最终被罚款23万元。
案例2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卫健局调查发现:一企业多岗位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多次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都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执行不到位,致4人确诊为职业性矽肺一期,被处罚款24万!
案例3
浙江医院放射科医院提出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要求,但迟迟得不到回复,卫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核实情况并处罚12.5万。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非常支持浙江卫健委各地对有关单位的行政处罚!这着实是一个重大进步,浙江卫健委严格贯彻落实了《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执法检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切实规范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行为,为劳动者构筑职业健康屏障,保护了劳动者健康权益。
浙江卫健委为劳动者撑起职业健康“保护伞”
笔者认为,浙江卫健委并不仅仅只是惩罚了某一个单位,一方面很好地督促单位切实落实,另一方面也希望其他单位能够引以为戒,不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职业病的出现。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当地卫健委对其进行处罚,这是理所当然的,对于法律,所有的人都必须执行,这才是一个国家制度必须具有的约束力。否则,大家都以自己的理解,国家制度就形同虚设。
用人单位不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负责,明显与法律规定不符,这样的企业如果不受到处罚,将进一步助长企业违法的底气。浙江卫健委的处罚,更好起到了对企业监督监管的工作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提升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为劳动者的健康保驾护航,为浙江卫健委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