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专业白癜风专科 http://pf.39.net/bdfyy/xwdt/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1职业病的分类
根据最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共包括十大类,种: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一)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等;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过敏性肺炎、棉尘病等。
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接触性皮炎、光接触性皮炎等。
三、职业性眼病(3种):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等。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噪声聋、铬鼻病等。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中暑、减压病等。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和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等。
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炭疽、森林脑炎等。
九、职业性肿瘤(11种):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十、其他职业病(3种):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等。
02职业病的特点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传统的职业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新增职业病不断增加;
4.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5.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6.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03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04用人单位的义务★前期预防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职业健康工作
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1日,人民网就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如何推动做好今年职业健康重点工作采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
吴宗之介绍,疫情发生以来,职业健康司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和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研究和督导工作。目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职业健康司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强督导检查,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各地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防治规划评估、职业病监测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是一所集职业病防治基础研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救治与康复为一体的公益性科研机构。
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简称职业卫生中心)坚持践行“健康中国”战略,秉承“为政府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患者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研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主导专业优势,积极为政府部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学科建设,单位各项事业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中心地处京西生态涵养区北京市门头沟区,依山而建,绿荫环绕,是美丽的花园式单位。
热诚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指导,诚邀社会各界共商合作事宜。
职业卫生中心团委(宣)
联系方式:-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